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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BA雜誌編輯部/文

在很多公司,行銷與銷售部門向來水火不容。過去這段不景氣時期,行銷與銷售部門之間的分歧更趨嚴重了,行銷陣營似乎是輸家。

「公司裁掉的行銷人員比銷售人員還要多。在美國,丟工作的不只是資淺行銷人員,連行銷長的平均任期都只有十六個月左右。」銷售管理大師雷克漢(Neil Rackham)最近在接受歐洲工商管理學院智庫網(INSEAD Knowledge)專訪時表示。

雷克漢認為,這兩陣營的分化是怪異現象,因為事實上,它們是任何一家公司創造營收的主力,應該非常密切合作才對。為探究這種分化現象,雷克漢跟行銷大師科特勒(Philip Kotler)共同進行一項研究,結果發現,銷售與行銷部門之間的分歧對立大概可分為兩類:經濟與文化。

雷克漢表示,文化上的分歧原因在於,銷售人員和行銷人員是「完全不同的兩種動物」。行銷人員通常擁有企管碩士學位,從正規教育中學得行銷工具與方法;銷售人員多半憑經驗與直覺做事,擅長和個別顧客往來,不擅長資料與分析。經濟方面的對立則是,雙方陣營競爭相同的預算,這往往導致雙方的不和擴大。

但是,雷克漢相信,銷售與行銷部門協力合作,才能為公司創造更多生意。研究中,他們注意到一項重要發展,可能是行銷與銷售陣營轉趨合作的契機:銷售漸漸區分為兩種非常不同的型態,第一種型態是交易型銷售,賣的是標準產品,顧客自行選擇,他們不需要(甚至不想要)銷售員。在這類銷售中,公司用以推動生意的工具,主要是行銷、出色的廣告、資料庫等等,這些都是行銷部門在做的事。

第二種類型是顧問型銷售,牽涉到很大成分的客製化。行銷部門的角色是提供工具,以幫助銷售人員創造最大的顧客價值。若是行銷與銷售人員了解這兩種類型的差別,以及兩個部門可以作出的貢獻,行銷部門就不會總是屈居下風了。

雷克漢以奇異公司(General Electric)為例,該公司對銷售與行銷部門同等重視,由兩個部門共同合作挑選出公司將追求的生意機會。雷克漢認為這種合作方式將愈來愈重要,因為今天,最重要的銷售技巧是,學習如何挑選最有希望、最具獲利性的顧客或市場,決定要追求哪些生意機會,並聚焦在這些機會上。

雷克漢也建議公司仿效聯邦快遞(FedEx)和可口可樂公司,設立「營收長」(Chief Revenue Officer)這個新角色,拿掉銷售與行銷的傳統標籤,結束兩陣營之間的長期敵對,從創造營收的角度,來思考需要結合哪些能力。

此外,雷克漢特別指出,很多創業家常常不是優秀的銷售員。創業家常克制不住自己,想向顧客述說故事,然而關於銷售,一個真理是:最佳銷售技巧並不是大談你的產品和你打算提供什麼,而是了解與並滿足顧客的需要。

事實上,過去數十年的研究已經顯示,在業務拜訪中,顧客說話的時間愈多,談成生意的可能性愈高。雷克漢指出,成功的銷售員有一項共通點:他們在銷售過程的很後面階段,才談到他們的解決方案和他們能夠提供什麼。那些較不成功的銷售員,總是迫不及待地,甚至開門見山地談他們的產品、服務、解決方案。

因此,雷克漢認為,銷售的工作通常最好還是留給別人做。最成功的銷售員,全都是最善於傾聽者。創業家並不一定不善於傾聽,但他們對於自己的創作或自家公司的產品的熱情,往往導致他們在銷售過程中把產品當成主角,疏忽傾聽。最成功的銷售,應該是在銷售過程中把顧客當成主角。

話雖如此,創業家仍然可以在銷售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。雷克漢說:「銷售內容或過程愈複雜,愈需要有資深人員在場代表公司,說明或決定公司可以提供什麼。」

來源:EMBA雜誌第284期(2010年4月出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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